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贵州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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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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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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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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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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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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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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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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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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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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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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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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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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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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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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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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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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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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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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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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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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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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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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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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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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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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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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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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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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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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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茶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传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电气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动物科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法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共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械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矿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美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农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民武装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土木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外国语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物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烟草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阳明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音乐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哲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林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体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生命科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文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贵州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贵州大学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的章程,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和主席团单位。
第三条 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中国共产党贵州大学委员会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在学的贵州大学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贵州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贵州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十条学代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本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学代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本会主席团提议,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代表名额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学代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四章 贵州大学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贵州大学学生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委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本会的工作。学委会不得代替本会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四条学委会职权:
(一)解释本会章程并监督实施;
(二)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三)听取、审议本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代会;
(五)决定本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学委会委员的辞职、离任、罢免和增补:
(一)学委会委员毕业、休学和退学视为自然离任;
(二)学委会委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如个人精力、学习状况等)向学委会提出辞职,经学委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可辞去委员职务;
(三)由于违反学校校规校纪而受学校各种处分的学委会委员将被学委会罢免其学委会委员职务和取消学代会代表资格;
(四)学委会委员的工作严重失职,多次不执行学代会及学委会决议,妨碍本会的正常工作,损害本会的利益和形象者,经学委会开会讨论可罢免其职务;
(五)由于学委会的辞职、自然离任或罢免,确定增补学委会委员时,须经本会秘书长批准,从原学委会委员推荐单位(学院)的学代会学生代表中提名等额候选人,并经学委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后产生。
第十六条会务制度:
(一)学委会委员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本会秘书长请假;
(二)每学期无故缺席两次者,由学委会给予警告;达三次者,经学委会表决通过后,可罢免其委员资格。
第五章 主席团
第十七条本会主席团是本会的执行机构,对学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本会主席团须由学代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示,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十九条本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本会重大事项。本会设执行主席5名,任期一年,由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副书记作为秘书长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主席团的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本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本会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及时了解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情况,指导、帮助和监督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六)负责召集下一届学代会,并向学代会作工作报告。
第二十一条本会共设6个工作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各部门部长级由主席团提名,经本会秘书长审议通过后任命。由主席团、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共同组成本会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会主席团的辞职、离任、罢免和增补:
(一)本会主席团成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如个人精力、学习状况等)向秘书长提出辞职,经本会秘书长召开学委会会议,会议同意后可辞去执行主席职务;
(二)本会主席团毕业、休学和退学视为自然离任;
(三)本会主席团工作严重失职,有以下情况者,经本会秘书长召开学委会会议表决后可罢免其职务:
1.任职期间态度不端正,多次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2.消极怠工,拒不参与职责内工作;
3.违反学校纪律,遭受学校处分。
(四)本会确定增补主席团成员时,须从各学院学生会或本会各部门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提取等额候选人,经本会秘书长召开学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任命。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三条院学生会组织属于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本会指导。
第二十四条本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听取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第二十五条完善本会对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七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本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本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八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八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九条本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第三十条本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本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本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本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三十二条本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三十三条本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章程的具体实施和解释权归贵州大学学生会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本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了解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情况,指导、帮助和监督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
2 | 办公室 | 6 | 负责各类档案整理,各部门材料汇总,编写、完善各类评选制度,日常公文的起草、文案策划,特色活动以及相关会议的准备、举办等工作。 |
3 | 宣传部 | 4 | 其负责运营的贵州大学学生会官方QQ等网络平台不仅是贵州大学学生会展现风采的平台,同时也是展现校内各个组织以及广大师生的宣传平台。除此外宣传部掌握视频剪辑、海报制作文稿撰写、推文制作等技术性人才,我们会将学生工作以及学生活动加工制作后向全校师生展示,从而向广大师生展现学生会工作及风采。除此之外宣传部也会开展技术培训大会,将宣传技术辐射整个学生会,同时辐射各个院会组织,提升学生会综合水平,让各级学生会更好做到为学生服务。 |
4 | 学风建设部 | 4 | 学风建设部把服务同学放在最基础的位置,同时也把学风当作服务的核心,在过去的工作中,不论是考研暖心服务、四六级助力活动还是最美笔记活动,本部门始终将服务同学和营造良好学风两者紧密结合起来,将凝聚在教与学过程中的精神动力、态度作风、方法措施等,通过学校全体成员的意志与行动表现在方方面面。 |
5 | 学生事务部 | 5 | 其能够维护学生的各项权益,并切实为学生的生活谋福利,是学校各部门老师和同学们相互沟通的桥梁,也是校会中和同学们接触最密切的部门。通过建立贵州大学生活墙QQ号,解决百余项同学们的生活问题,并通过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提取同学们的权益问题,及时汇总,对接学校后勤与基建,上交给学校的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同学们的困难,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加强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促进协同发展,协调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关系,推进校园建设,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
6 | 组织监察部 | 4 | 对校学生会及院学生会推选到组织监察部的干事进行培养,主要通过开展多样化培养课的方式提升综合能力;对组织内学生会干部定期进行民主测评,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旨在监督学生会管理干部干实事、正作风;负责竞聘等相关工作;紧密联系各院学生会,定期开展院会访谈,了解院会工作情况及需求与建议,并及时进行传达,共同为广大学生服务。 |
7 | 活动部 | 4 | 其职能一方面为负责发现、调研同学们喜欢的活动并以此筹划相关活动;另一方面负责组织、协调各组织,为其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与帮助,促进学生活动多样化。活动部以策划、行动、调研为三个主要工作核心。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前提下,为活动进行新颖的策划并合理安排相关事宜,制定相对公平的规则,同时组织安排相关后勤工作;且在活动结束后,进行后续对同学们对活动反馈的调研和反思。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刘铠硕 | 中共预备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021级 | 7/47 |
2 | 杨柔 | 共青团员 | 农学院 | 2021级 | 28/93 |
3 | 敖群芳 | 中共党员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15/65 |
4 | 张尧杰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2021级 | 2/37 |
5 | 罗梓文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2级 | 3/106 |
6 | 侯宇昕 | 共青团员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2022级 | 2/85 |
7 | 陈臻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2级 | 18/108 |
8 | 张杰源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2级 | 30/102 |
9 | 吴小宇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2级 | 6/21 |
10 | 颜霞 | 共青团员 | 林学院 | 2022级 | 27/136 |
11 | 沈燕 | 共青团员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2022级 | 12/60 |
12 | 支海飞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2级 | 27/98 |
13 | 谢凯凯 | 共青团员 | 文学院 | 2022级 | 53/179 |
14 | 张剑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2级 | 13/44 |
15 | 赵芷墨 | 共青团员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2022级 | 16/56 |
16 | 徐妃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2级 | 31/224 |
17 | 刘牧原 | 共青团员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2022级 | 10/44 |
18 | 刘欣 | 共青团员 | 文学院 | 2022级 | 43/170 |
19 | 陈裕嘉 | 中共预备党员 | 文学院 | 2022级 | 2/170 |
20 | 彭莉文 | 共青团员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2022级 | 21/56 |
21 | 马庆涛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2级 | 20/138 |
22 | 李菲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2022级 | 13/110 |
23 | 李博涵 | 中共预备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022级 | 7/140 |
24 | 唐生仙 | 共青团员 | 林学院 | 2022级 | 25/136 |
25 | 章淑涵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2022级 | 8/110 |
26 | 朱禹馨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3级 | 18/82 |
27 | 郭颖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10/392 |
28 | 关皓元 | 共青团员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2022级 | 7/59 |
29 | 陈钰 | 共青团员 | 美术学院 | 2022级 | 1/88 |
30 | 杜立杰 | 共青团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2级 | 1/76 |
31 | 张潇天 | 共青团员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2022级 | 19/56 |
32 | 孙可欣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2022级 | 5/111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形成初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贵州大学第六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为5人,实行执行主席轮值制度,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主席团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由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广泛征求各学院团委、校级组织和学生代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二)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溪山剧场
(三)学生代表数量:363;研究生代表数量:172
(四)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2、审议并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审议并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4、听取并审议贵州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第十六届研究生工作报告;
5、讨论修改、通过《贵州大学学生会章程》;
6、审议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7、审议并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8、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9、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宣传报道链接:http://cyl.gzu.edu.cn/2024/0308/c11968a213306/page.htm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选举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组织选举。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并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选举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以保证代表产生的程序规范和代表的素质能达到选举规则要求的水平,保证学生代表在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性,程序上的合法性,以保证学生代表大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贵州大学学生会(下简称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帮助学生会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学生会工作队伍,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述职评议对象为贵州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述职评议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第15或第16周开展;如有特殊情况,可推迟至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四条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
第五条述职评议采取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总结材料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30%,述职汇报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70%。
第六条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下简称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各学院团的委员会(下简称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第七条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
1.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2.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表率等方面的表现。
3.学习情况。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4.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5.工作成效。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及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对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议权重。
(一)主席团成员。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老师(占比20%)、校团委老师(占比20%)、学校学生会代表(占比30%)、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代表(占比30%)共同进行评议。
(二)部门负责人。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老师(占比15%)、校团委老师(占比15%)、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占比30%)、学校学生会代表(占比20%)、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代表(占比20%)共同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择优提名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宋洪庆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宋洪庆 | 是 |
|
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4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3年11月18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研究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40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40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40 |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40 |
| ||||||||||||||
5. 除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40 |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40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40 |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40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40 |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40 |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40 |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40 |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40 |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40 |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茶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电气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动物科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法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公共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机械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经济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矿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林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美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农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生命科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土木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外国语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传媒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物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现代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烟草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医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音乐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资环学院&喀斯特实验室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体育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文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指导下的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组织同学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自觉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校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组织开展有益于研究生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搭建广大同学与学校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研究生会成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的总体任务和目标
充分发挥研究生自身优势,带领广大研究生抓住时代机遇,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贡献。同时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学术科研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六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在读中国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在本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类团体的权利;
(五)有当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本会予以保护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
(三)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钻研科研业务,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四)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维护学校声誉;
(五)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荣誉;
(六)不得损害社会、他人和本会的权益。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由主席团提议,经研究生会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可以推迟或提前举行。
代表大会须有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的1%。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查和批准本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讨论和通过代表提案报告;
(五)选举产生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六)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章 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人数为57人。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职责: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三)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四)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财务预算和结算报告,监督研究生会经费使用情况;
(五)协助指导研究生会基层组织的工作;
(六)行使研究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章 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研究生会主席团经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主席团由5名成员组织,设1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主席团实行集体负责制。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统筹研究生会工作全局,协调各部门为广大研究生做好服务工作为学校、本会及相关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本会会员权益;
(二)及时向研究生会委员会及评议会汇报工作,保持联系,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研究生会机构设置和部门负责人选拔任免;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统筹安排今后工作;
(四)领导、协调研究生会基层组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五)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
(六)积极参加上级学联和兄弟院校的活动,对外代表全体研究生参加校内外有关会议和活动;
(七)管理研究生会经费;
(八)讨论决定应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可退出主席团:
(一)因自身原因需退出的主席团成员;
(二)在授权执行重要事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该工作的主席团成员;
(三)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低于本专业前30%,或有不良行为,连续旷会或多次不参加集体活动,犯有严重错误的主席团成员;
(四)其他认定可退出主席团的情形。
退出事由分为自愿、引咎以及责令退出。
第六章 研究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博士生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研究生班委会是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研究生会指导,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博士生会负责联络和组织全校博士生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二条 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一)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应积极与校研究生会配合,服从工作安排,开展各项学生活动;
(二)各培养单位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班委会:
(一)研究生班委会应妥善完成研究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组织民主选举产生班级代表参加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七章 部门职能
第二十四条 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是贵州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对权益与生活部、外联络部、理论学习部、理论宣讲部、宣传部、项目引航部六个部门,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权益与生活部:
(一)负责运营生活小贴士,以院校联动的形式,定期向学生推送生活文化常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组织研究生参加贵州大学体育节比赛;
(三)举办研究生各类体育比赛,如“博学杯”篮球赛,增强各院间联系与学生身体素质;
(四)在各项大型体育活动中承担维持纪律、秩序和负责仲裁、后勤工作的责任,并保存相关记录数据。
第二十六条 对外联络部职责:
(一)主要负责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以沟通、联系、交流、合作为主要职能,是研会与校内外联络的纽带;
(二)对外联系高校,加强校际交流合作,收发往来信函,建立信息档案,为研会提供对外沟通的渠道和信息服务;
(三)对内联动各培养单位,促进院校联动发展,开展素质拓展活动,落实分院走访,强化院、校两级研会的协同创新;
(四)整合校内外合作资源,为广大研究生提供实践基地。
第二十七条 理论学习部职责:
(一)研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对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整理;
(二)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准备理论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三)负责与各大学生组织、各学院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并策划社团实践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
第二十八条 理论宣讲部职责:
(一)以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为核心任务,于校内紧密贴合青年学生兴趣,持续推陈出新宣讲内容与形式;于校外勇敢拓展,将宣讲对象从学生群体延伸至社会各界,深入周边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及基层农村等地;
(二)秉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之宗旨,学生宣讲团团员积极投身学校、城区、乡村,参与市民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成为理论的践行者;
(三)协助院级及其他兄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并精心组织宣讲进宿舍,促进宣讲工作的广泛开展与深入推进。
第二十九条 宣传部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会的各项宣传工作,以思想引领为主线,坚持“平面”和“视频”两手抓,平面设计和视频制作并重,紧密配合研究生会所开展的各项校级重大活动,把活动前的宣传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二)做好研究生会信息展示管理及更新工作,及时跟进各部门最新活动动态,利用校园媒体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将“设计”、“视频”、“活动运营”三类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延续“一条主线、两翼并举、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部门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进行思维创新和亮点突破;
第三十条 项目引航部职责:
(一)弘扬科学精神,提升榜样力量。发挥在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参与国家级项目和赛事中的作用;
(二)引导研究生学以致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能力的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优秀人才,包括最美大学生、溪山优研等的培育活动;
(三)聚焦各大校级、省级、国家级竞赛,将相关信息进行搜集与整合,为同学提供及时的信息资源,搭建研究生学术文化交流平台,加强校院联系,促进院院交流;
(四)积极配合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研究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章 研究生会成员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会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会成员一般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经评议会考核合格予以颁发相应聘书,不满一年退出者不予颁发聘书。
评议会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学校团委、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必须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全校研究生负责。
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会成员应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永葆理想情怀,勤勉务实做事,营造平等氛围,摒弃庸俗习气。
第九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下拨资金;
(二)社会捐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财务公开,实行预算、决算制度,预算、结算报告须经全体研究生会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预算、结算报告应及时公布,接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本会经费的使用。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贵州大学研究生会。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统筹研究生会工作全局,协调各部门为广大研究生做好服务工作为学校、本会及相关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本会会员权益。 |
2 | 对外联络部 | 6 | 对外联络部主要职责在于与社会各界建立和维护广泛联系,通过沟通、联络、交流与合作作为核心职能,扮演着研究生会与校内外各界联系的桥梁角色。 |
3 | 权益与生活部 | 6 | 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以“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为出发点,以共建美好校园为目标,搭建校园权益互动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维权意识。组织研究生参加贵州大学体育节比赛;举办研究生各类体育比赛,增强各院间联系与学生身体素质;在各项大型体育活动中承担维持纪律、秩序和负责仲裁、后勤工作的责任,并保存相关记录数据。 |
4 | 宣传部 | 6 | 负责研究生会的各项宣传工作,以思想引领为主线,坚持“平面”和“视频”两手抓,平面设计和视频制作并重,紧密配合研究生会所开展的各项校级重大活动,把活动前的宣传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
5 | 理论学习部 | 6 | 致力于引导研究生会的同学们深入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和搭建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为研究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
6 | 理论宣讲部 | 6 | 负责研究生会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政策方针,组织并开展系列宣讲活动,以提升研究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促进研究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理解与认同。 |
7 | 项目引航部 | 5 | 项目引航部围绕“研究生高质量发展”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和服务,力求为同学们带来更全面的发展空间和展示平台,发挥激励学生参与国家级项目和赛事中的引导力。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可填多项) |
1 | 主席团 | 杨浩 | 中共党员 | 林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2 | 主席团 | 袁官宏 | 共青团员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3 | 主席团 | 石庵忪 | 共青团员 | 物理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物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4 | 主席团 | 苟杰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2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
5 | 主席团 | 陈思陶 | 共青团员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主席团成员 |
6 | 理论学习部 | 李凤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2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部长 |
7 | 理论学习部 | 蒋飞宇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副部长 |
8 | 理论学习部 | 张美琳 | 共青团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干事 |
9 | 理论学习部 | 卢有霖 | 共青团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干事 |
10 | 理论学习部 | 皮丽丽 | 共青团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干事 |
11 | 理论学习部 | 罗国娟 | 中共党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学习部干事 |
12 | 理论宣讲部 | 全飞艳 | 中共党员 | 哲学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部长 |
13 | 理论宣讲部 | 施旭 | 中共党员 | 农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副部长 |
14 | 理论宣讲部 | 席若凡 | 共青团员 | 哲学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干事 |
15 | 理论宣讲部 | 邸婕 | 共青团员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干事 |
16 | 理论宣讲部 | 陈可欣 | 中共党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干事 |
17 | 理论宣讲部 | 张源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理论宣讲部干事、班级班长 |
18 | 项目引航部 | 侯文静 | 中共党员 |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项目引航部部长 |
19 | 项目引航部 | 周子涵 | 共青团员 | 哲学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项目引航部副部长、哲学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干事 |
20 | 项目引航部 | 陈娇 | 中共党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项目引航部干事 |
21 | 项目引航部 | 邓昊璇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项目引航部干事 |
22 | 项目引航部 | 王冰冰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项目引航部干事、校研究生会礼仪队负责人 |
23 | 权益与生活部 | 陈筑燕 | 中共党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与生活部部长 |
24 | 权益与生活部 | 李小小 | 共青团员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与生活部副部长 |
25 | 权益与生活部 | 张秀琼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生活部干事 |
26 | 权益与生活部 | 陆瑶瑶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3 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生活部干事 |
27 | 权益与生活部 | 何真真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生活部干事 |
28 | 权益与生活部 | 朱文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权益生活部干事、经济学院国际交流部干事 |
29 | 对外联络部 | 周于涵 | 共青团员 | 哲学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对外联络部部长 |
30 | 对外联络部 | 陈星汝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院团总支宣传部副部长、班级团支书 |
31 | 对外联络部 | 赵颖佳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部长、校研志联宣传部干事、班级班长 |
32 | 对外联络部 | 刘思吟 | 中共党员 | 林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班级班长、林学院党支部宣传委员 |
33 | 对外联络部 | 龙丹丹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 |
34 | 对外联络部 | 贺榕 | 共青团员 | 法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外联部干事 |
35 | 宣传部 | 张丽群 | 中共党员 | 经济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部长 |
36 | 宣传部 | 蒲翼 | 共青团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
37 | 宣传部 | 姚金珉 | 中共党员 | 美术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干事、美术学院融媒体干事 |
38 | 宣传部 | 柴丽砧 | 共青团员 | 林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干事、林学院研究生会文艺部干事 |
39 | 宣传部 | 卢欢 | 共青团员 | 林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干事 |
40 | 宣传部 | 罗淏文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院 | 2023级 | 否 | 校研究生会宣传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形成初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贵州大学第七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为5人,实行执行主席轮值制度,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主席团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由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广泛征求各学院团委、校级组织和学生代表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8:00
2、召开地点
贵州大学西校区溪山剧场
3、参会人员
校领导;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科长(负责人),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研代会”正式代表172名,列席代表24名,总计196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60名,共青团员136名;少数民族代表70名,共12个少数民族。
4、大会议程
1、审议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2、审议并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审议并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4、听取并审议贵州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5、讨论修改、通过《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6、审议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7、审议并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8、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9、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5、宣传报道链接
贵州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成功举行 (gzu.edu.cn)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研究生的意志,切实保障研究生的民主权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学校拟定于2023年11月18日召开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为了保证“研代会”的顺利进行,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改革方案》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
1.取得贵州大学学籍的在校中国(含港澳台)研究生且并未受任何处分;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贵州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11月3日通过)的有关规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民主协商推荐,差额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总人数为172名。具体分配名额见各培养单位参加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各培养单位代表由其研究生会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
三、代表产生办法
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应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通过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成员及其他校级研究生组织代表属于单列代表。其中,校研究生会21名、研究生团委10名,其他校级研究生组织各5名,总计61名。
代表由培养单位经民主选举产生,各培养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对照代表条件,组织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提出代表初步人选,并组织广大研究生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果经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审查,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批准,确定最终代表人选,并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要求,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召集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负责人,详细部署了大会代表的选举程序及相关事宜,对本次大会代表产生条件、名额分配、选举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
一、代表资格
1. 取得贵州大学学籍的在校中国(含港澳台)研究生且并未受任何处分;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贵州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的有关规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民主协商推荐,差额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总人数为172名。具体分配名额见各培养单位参加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各培养单位代表由其研究生会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
三、代表产生办法
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应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通过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成员及其他校级研究生组织代表属于单列代表。代表由培养单位经民主选举产生,各培养单位按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对照代表条件,组织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提出代表初步人选,并组织广大研究生进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果经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审查,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批准,确定最终代表人选,并报贵州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贵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会改革,通过述职评议工作,推进研究生会组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增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贵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思想品质、例会制度、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集中考评从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五条 述职评议一般于每学期末开展。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思想品质、例会制度、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七条 思想品质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二)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在生活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能够为周围同学树立榜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 例会制度
(一)每次例会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组织请假。
第九条 学习情况
(一)学习勤奋,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研究生高水平竞赛,为学校赢得荣誉。
第十条 工作成效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调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研究生会的工作。善于结合工作部门特色,在日常工作、活动开展的基础上创新开展符合学校特点、迎合同学需求的活动,开展成效显著,对研究生会工作要有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三)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能团结组织内各部门成员,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二)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研究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一)工作计划。各部门负责人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可行工作计划,并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工作计划要求条理清楚、切合实际。
(二)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品质、例会制度、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研究生会改革这一主线,汇报内容要求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贵州大学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大学研究生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宋洪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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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宋洪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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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玲荔 罗仁梅
责编:宋洪庆
编审:刘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