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管理和指导基层学院团委发展团员,督办团的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2、负责组织制定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3、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选配团的专兼职干部,并建立团干部考核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负责团干部(含学生)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

4、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包括教育活动计划、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基地等;

5、负责筹备团的代表大会,审批下级团委召开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委员会委员资格及产生程序;

6、负责全校团组织生活的整体计划制定和具体落实,并做好优秀团组织生活的评比;

7、负责全校团统工作;

8、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做到收缴遵制度,交接有手续,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9、负责团组织的评优工作。包括对下级团委工作的评估,五四评比表彰,团学组织及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等。配合校党委学工部做好先进班级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等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全校推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指导工作,指导下级团委并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教育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11、负责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团组织的建设工作;

12、负责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建设;

13、开办团校,抓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14、负责开办学生干部培训班,抓好团学干部的培养工作;

15、负责做好团内奖惩工作。及时对表现好的团员进行奖励、表彰;及时依据团章和校团委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团员进行处理;

16、负责检查和督促基层团组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团员年度民主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7、做好团的日常组织工作。

 

工作人员:刘艳春

办公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文楼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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