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东区礼堂)使用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0-04-13



关于贵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东区礼堂)使用申请的

相关说明

1.校内各部门或学院使用礼堂,由各部门或学院直接提出申请并盖章。

2.校内学生组织(或社团)使用礼堂,由学生组织或社团提出申请,需要指导老师签字并盖指导单位章。

3.凡需使用礼堂的单位(或部门),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时间应提前10个工作日,但不能提前超过30天。

4.使用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学生组织(社团)或举办的活动,必须有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5.使用单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申请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否则礼堂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并索要相应的管理费用。


附件:贵州大学东校区大礼堂使用申请表.docx

      贵州大学东校区大礼堂使用安全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