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贵大团发〔2016〕14号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2015—2016学年度是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全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我校党政中心工作,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引领型、开放型”团组织,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纪念“五·四”运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校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件3)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4、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的对象包括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优秀团务工作者是我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自行申报,原则上评选不超过10人。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并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并把申报表(附件4)及、组织生活记录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3、各学院须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将评选结果于4月8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附件5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需压缩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命名格式为“学院:优团优干资料”。
联系人:廖银 陈琬依
咨询电话:88293083、15180811887、15185021810
E-mail:gdtwzzb@126.com
附件: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分配名额表
2.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奖励名额分配表
3.评选办法
4.登记表
5.汇总表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doc
附件:1-4.doc
附件5.xls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