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贵大团发〔2017〕号
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
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
2016—2017学年度是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一年,全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校党政中心工作,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引领型、开放型”团组织,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以改革创新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纪念“五·四”运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校团委拟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我校2016—2017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见附件3)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3)
4.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3)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全日制团员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其中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名额不占用附件1分配名额)。优秀团务工作者是我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全校评选不超过10人。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团委按照要求推荐,评选出来的支部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团组织生活记录报送校团委组织部。“优秀团务工作者”由教师自行申报,经院党委审核推荐,需填写登记表(附件4)并附详细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3、各学院须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候选团支部,校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7年4月14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纸质材料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电子版包括登记表(附件4)、详细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附件5),需用U盘直接携带到校团委拷贝,命名格式为“学院:优团优干申报材料”。
联系人:廖银韦元媛王星月
联系电话:0851-8829383515180811887 18300864681
15519004039
地址:贵州大学北校区中山园校团委304
附件: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分配名额表
2.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奖励名额分配表
3.评选办法
4.登记表
5.汇总表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附件1:“贵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
附件2:“贵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