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团属校级学生组织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1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2日 02:48     已访问:523次     来源:

各学生组织:    

我校关于2014—2015年年度本专科学生省级、校级评优评奖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学生省级、校级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15〕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校团委实际,现将在团属学生组织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文体积极分子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团委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王  迪

副组长:左柏州 

成员:陈  勇 宋洪庆 杨  乐  李  媛 廖  银 李  月

          陈双荣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织部。

办公室负责人:廖银 王振宇

    二、参评对象

贵州大学学生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贵大青年》杂志社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员。

三、学生组织名额分配及说明

1.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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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名额分配的说明

(1)依据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人数及成员总数。

(2)依据各学生组织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参与工作的次数及工作表现。

(3)依据各学生组织在校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推选原则及标准

推选原则及标准严格按照《贵州大学本、专科学生评优评奖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六版,2014年8月编印)执行。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及组织推荐(9月30日—10月7日)

    各学生组织成员自愿报名,经学生组织内部审核通过,推荐给评审组审查。每个学生组织推荐人数按分配名额的120%差额推荐。

2.资格审核及评审(10月8日)

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提交给指导老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相关条件的,再提请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基本名单,并公示三天。  

3.系统申报及学院审核(10月10日—10月18日)

公示期结束后,校团委通知学生本人通过贵州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报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文体积极分子,经学院辅导员老师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上报。

  

联系人:廖

联系电话:88293083  15180811887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2015929日